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沁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9 11:37

完善监督体系  认真履职尽责
为开创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 仲 会
(2020年3月6日)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各项部署,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县委书记原光辉同志对全县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积极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两个维护”落地生根。 制定《沁水县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责任清单》,细化固化党委全过程领导机制体制,县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次,县委书记批准立案审查13件20人。开展政治监督专项行动,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建立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28名科级干部就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讨。突出选人用人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32人次,取消31人评先评优、1人提拔任用资格。用好问责利器,对7个党组织、61名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53人。
      (二)以“四个监督”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督 整体 效能。 强化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探索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被监督单位和“关键少数”精准“画像”,通过列席会议、走访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2019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25件,同比增长46.8%。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751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22.4%、2.5%、2.1%,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效果彰显。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乡村延伸,14个派出乡镇监察室全部挂牌运行,251个行政村(社区)全部组建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优化派驻监督,制定《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通过面对面汇报交流、“一对一”点评提问等方式,促进规范高效履职。2019年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56件,立案41件,处分44人,同比分别增长40.5%、192.9%、238.5%。深化巡察监督,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七、八轮巡察,对3个乡镇党委134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3个乡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379个,问题线索82个,巡察利剑作用充分显现。
      (三)以标本兼治为目标,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加大办案力度,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16件,立案219件、结案202件,同比分别增长51%、49.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把安全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培训、专项督查整改,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深化标本兼治,针对突出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44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出台《沁水县严惩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打击1起诬告陷害问题,到3个单位进行澄清正名。扎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月活动,弘扬柳氏家风文化,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正面宣传引导,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
      (四)以纠正“四风”为切口,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的重点内容,全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组织处理153人,对5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紧盯奢靡之风、享乐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深挖细查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由明转暗、隐形变异等问题,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9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同时,不断夯实各级党组织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和监督问责整体功效,形成转作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五)以维护民利为根本, 整治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化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69人,有力助推脱贫攻坚;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组织处理130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回应了社会关切。组织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个,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59万元,立案查处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1件,开除党籍1人,组织处理4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2人。对9件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查结2件“保护伞”问题,责令辞职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
      (六)以自身建设为保障,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工作效率、能力素质、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四大提升行动,对标对表“五个过硬”要求,不断涵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以全员培训为重点,构建机关集中学习、外出研修培训、岗位实践练兵、互助结对交流“四位一体”能力素质提升平台,组织审查调查人员参加法院庭审、开展重大案件总结交流,打造纪法兼通专业化队伍。以严管厚爱为关键,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在全县选聘11名特约监察员;进一步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提拔使用30名纪检监察干部,公开遴选25名年轻干部,激发了队伍活力;针对工作压力大、心理负担重等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促进了干部健康成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有的党组织 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浮在面上,宽松软问题仍然突出; 一些领域和单位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依然存在短板弱项。监督工作不深不细,以案促改存在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知识钻研不深不透,与“五个过硬”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用汗水浇灌事业、用奋斗铸就梦想,推动新时代沁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
      第一,必须 强化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落实“两个维护”上承担重要职责。我们着眼“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但落实政策变通走样、敷衍应付,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从政治上分析和解决问题,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改革发展大局,探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在沁水落地见效。
      第二,必须 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时代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针和基本原则。我们紧盯重点对象、关键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力度,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坚持以案促改,用好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建议等载体,充分挖掘“不能”、“不想”的功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我们要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三不”机制建设,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三,必须 践行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我们紧紧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关键,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惩扶贫领域腐败、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花样翻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让群众感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第四,必须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坚持卡住责任、能力和作风,从严从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自身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事实证明,没有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我们要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和约束自己,切实解决本领恐慌、缺乏担当等问题,坚决杜绝“灯下黑”,努力做到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以高素质干部队伍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 突出强化政治监督 推动 “两个维护” 思想上扎根、实践中见效
      把推动“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 围绕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温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两个维护”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制约权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严肃问责阳奉阴违、虚以应付等行为,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阻碍项目落地、迟滞转型升级等问题,着力推动各项基础性全局性重大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当前,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政治监督,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监督保障。
      把保证权力正确运行作为监督重点。 紧盯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和重大事项的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紧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监督落实,严肃党内生活,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紧盯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推动主责部门梳理权力清单,划分权力运行关键点、风险点,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紧盯选人用人,加强对落实干部选任相关规定的监督,高质量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不断优化选人用人环境。持续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作为实践路径。 对标对表省市纪委监委要求,深化运用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健全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机制,从监督内容、组织检查、沟通反馈、成果运用、追责问责等方面形成规范。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治监督评估指标体系,让“政治画像”更加精准直观。健全政治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统筹使用“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让政治监督更精准、更高效。
      第 深化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着力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制度机制创新。 健全完善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审核批准的事项和程序。协助党委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责和运行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修订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完善向同级党委(党组)提出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等机制,加强自上而下的督促指导,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以“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为遵循,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专员提名考察程序,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要求。
      着力完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领导运行机制。 健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领办重点案件、指导村级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处置问题线索、采取审查调查措施、查办重点案件请示报告和审批备案工作规范,健全日常监督、查办案件、专项工作等重要事项督查督导工作制度,着力形成全县监督执纪执法一盘棋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出台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形成管理到位、运转协调的派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派驻机构与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探索开展对国企的派驻监督,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
      着力健全执纪执法 贯通、 有效 衔接 司法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科学配置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的权力和职能,优化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规范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法规制度,着力完善审查调查转换、“四种形态”转化的衔接办法,着力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畅通党纪政务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对接衔接,使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的配合制约更加高效。
      第三,抓实监督第一职责,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在探索规范创新中提升监督能力。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创新监督方式和载体,主动下移监督重心,在深入一线、走近群众中发现问题,加快建成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等,推进监督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工作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严肃规范精准问责。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建强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拓展深化基层监督工作。
      在边巡边改边移中彰显巡察威力。 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统筹安排巡察力量,组合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多种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创新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完善整改定期报告、跟踪督查、成效公开、追责问责等制度,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加强共性问题调查研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在协助引导推动中凝聚监督合力 协助党委落实抓监督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从严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相互协调贯通,形成整体合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和处置程序,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发挥监督检查室在“四个全覆盖”监督体系中的枢纽作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衔接顺畅、协同发力。
      第 巩固拓展 作风建设 成果,推动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落地生根
      盯重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 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退而不休”等重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日专报、周处置、月办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健全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盯难点深化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从政治建设高度看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整治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文山会海”、过度留痕,不担当、不作为及维护群众利益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基层减负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头查摆、带头整改。严格执纪问责,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明确工作导向。
      盯堵点着力优化发展 环境。 落实好市纪委监委出台的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办法,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进企业、访作风”专项行动,监督落实各项重大改革和便民措施,整治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等行为,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推动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注重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依规依纪依法支持和保护创新,为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第 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推动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持续保持高压 态势 要持之以恒减存量、遏增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在资源配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以权谋私,以及能源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保障能源革命顺利推进。
      持续 实施“铁案工程”。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推进审查调查工作上档升级。扎实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工作,精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行审理二次谈话,以教育感化促使犯错干部从内心深处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感恩组织。精准把握政策和策略,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对改革创新、担当履职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依规依纪予以容错纠错,对受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查处。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预案和防控措施,对“走读式”谈话进行全流程管控,确保办案绝对安全。
      持续推进 “三不” 机制 立足沁水实际,落实好市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扎紧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笼子。开展政治生态谈话工作,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挖掘具有沁水特色的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知敬畏、守底线。
      第 切实抓好专项治理整治,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各级党组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四个不减”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施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
      全力推进各项治理整治 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做实做细“两个一律复核”工作,与政法机关密切协作,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持续加力,推动取得更大成果。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纠正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统筹抓好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减费降税政策落实专项监督等工作,确保治理整治取得实效。
      全力压实治理整治责任。 建立常态化诉求收集、责任落实、监督推进、防范治本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贯通协同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要直查快办,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优势,推动相关单位结合职责在贯通联动、开门治理、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乡镇党委纪委要把治理整治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动真碰硬,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第 坚决落实“五个过硬”,推动自身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强化 政治建设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争做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模范和表率。强化县纪委常委会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决策、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教育培养。 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五用五不用”要求,坚持在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拓宽干部来源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开展经常性的总结交流,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作风养成,敢于善于担当,敢于善于斗争,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成横向联通、纵向到底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监控,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纪检监察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机制,让纪检监察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强化自我约束。 推进系统规范化建设,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着力提升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层层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和监督信息库,严格“八小时”内外管理,切实遵守48字行为规范,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持续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站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绩,为全面拓展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