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9-09 10:30

近日,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晋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唐大海违规发放补助奖金、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唐大海在担任晋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人期间,2019年4月,由其带队,一行7人赴福建省厦门市等地考察,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赴鼓浪屿、老君山等景点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2018年至2019年,唐大海以加班费、奖金等名义,先后2次违规为本单位8名职工发放30张购物卡,花费公款共计1.5万元。2022年8月,唐大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晋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十四大队教导员原卫军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8月至9月,原卫军在对某汽车4S店、超市、洗浴中心监督检查期间,先后3次违规接受相关企业主提供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折合共计2.56万元。2022年7月,原卫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城市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韦小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8年8月至12月,韦小江先后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05万元;此外,韦小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韦小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城市沁水县端氏镇原人大主席陈云亮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21年4月至11月,陈云亮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用于本单位接待,共计1.8万余元;违规安排住宿,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0.35万元。此外,陈云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2月,陈云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单位。


(晋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