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城区财政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4-06 15:25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7日至6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晋城市城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7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晋城市城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提升财政工作整体能力的机会,当作锤炼党员干部党性的机会,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照单全收,做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的认真抓好整改。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2022年7月15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研究制定了《城区财政局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中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整改中存在困难的固定资产转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内控制度完善等多项整改任务,亲自积极协调推动,研究政策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细化任务分工,逐项对照推进整改。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反馈情况整改“三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以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会、工作推进会、开展工作督查等方式,全面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要求各责任股室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属于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整改期间召开局党组会议13次,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20次。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新出台相关制度6件,对原有的6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强化督导协调,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上率下、统筹协调,将巡察整改作为工作重心来抓,对照整改方案、“三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认真梳理履行新时代财政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纪律规矩意识、执行制度规定、党建统领财政工作等方面的移交问题整改事项,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每周汇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整改进度缓慢的股室及时督促,要求有关股室和负责人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不断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新时代财政职责使命感不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部署和决策方面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监管转移支付资金执行不到位,未完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制度的问题。一是印发全区《晋城市城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细化明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流程、使用范围,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力度,从制度上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规范。二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指标接收、分配下达、资金拨付、动态跟踪、督促使用、绩效评估工作流程以制度形式明确,确保流程规范化。三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积极推进将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监管预警范围,确保对每笔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到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深入研究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准确把握投资方向和重点,对照《山西省财政厅2023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重点项目清单》,结合我区规划重点任务和发展需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加强配合,形成争取资金的工作合力,力争更多的资金支持。

2.针对监管转移支付资金执行不到位,推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加大支付进度通报力度,督促提醒各预算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加快支出进度。二是针对支出较慢的预算单位,局领导亲自协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详细了解原因,主动对接、上门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措施,督促相关预算单位高度重视,加快支出进度。三是深入相关单位和工地现场实地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该单位解决支出中的问题,确保支出到位。四是紧盯巡察中提出的3笔资金支付情况,协调督促加快进度,截至2022年底,老旧小区资金和租赁补贴已支付完毕。上级安排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补助资金1264万元,因项目推进需要,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四是紧扣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的总要求,锚定目标、主动作为,不断强化我区财政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全省县级财政管理考核中,我区在全省117个县区中排名第2,在全省财政系统支出进度考核中获得100万元省级奖励。

3.针对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力度不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深入调研,结合我区实际,牵头拟定《晋城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意见》,7月份以区政府层面出台,已下发全区贯彻落实。二是加大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规范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在全市率先推行固定资产“二维码”标识化管理工作,将资产卡片信息转化为“二维码”标签,动态反映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及资产存量和变量,逐步构建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

4.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开展内部控制工作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机构,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根据内控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做到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完善内部工作流程。三是调研参考各县区情况,制定出台《晋城市城区财政局评审机构委托管理办法》(试行),对“评审服务”的委托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预决算评审机制。四是将采购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列入内控制度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增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牵头拟定并以区政府层面印发全区《晋城市城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形成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充分发挥省财政厅“一月一培训”和我局“财政周周学”作用,加强债券管理政策宣传和讲解,将政策传达到全体财政干部和全区相关单位。三是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加强对项目的相关指导和监督,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发行的项目。区财政按时拨付债券资金,并对资金加强监管。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前期的谋划并申报,编制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做好专项债券预算执行和决算编报,及时公开债务信息,按时偿还专项债券本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现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

6.针对监管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不规范,未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问题。一是充分应用《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全区代理记账机构全部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二是监督检查对象严格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确保做到全流程全公开全透明。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优化监管思路,推进代理记账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7.针对监管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不规范,未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问题。一是充分应用《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执法人员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二是配齐配强与执法检查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提供坚强保障。三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全面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8.针对监管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不规范,督促整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2021年抽查的代理记账机构发函进行了回访,涉及的8家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落实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将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明确整改期限。三是限期拒不整改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四是情节严重的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将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9.针对监管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不规范,没有公开检查情况的问题。一是将2020-2021年代理记账抽检报告审核后,于2022年8月5日在城区政府网进行公开。二是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抽检中,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按流程进度及时把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针对监管企业财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深入调研,结合我区实际,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完成资料收集,形成《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汇编》(2022年),将最新政策送上门,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监管内容,将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明细纳入财务报告中,按年度报送,强化监管责任。

11.针对监管企业财务不到位,对地方金融机构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地方金融机构上报近年来固定资产明细,加强对现有资产实施监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审核。二是在年度审核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增加固定资产明细报表报送,由专人审核,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资产的监管力度。

(二)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方面

1.针对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城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2022修订版)》,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细化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三级审核流程。二是完善相关记账凭证,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签字不全的现象,及时清理核对,核对无误后,补全完善凭证。三是组织学习《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条款,细化、规范我局合同签订流程。四是分管领导协同监督股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纰漏的问题。一是对全局资产进行全面盘查清点,对未履行报废手续的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做到账实相符。二是组织资产管理相关人员集体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加强资产管理知识学习,深化对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能力。三是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将局机关固定资产利用二维码信息化,纳入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及时报废。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制度内容不完整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再次对照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实际,重新完善修订并出台了《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着重对深入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入境管理、规范发放津补贴、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完善,更加切合财政工作实际,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二是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原原本本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更严更高更细的标准,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三是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学习,以案为鉴,加强廉政文化培植,让干部职工真正起到不敢腐的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监督婚丧喜庆事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修订了《晋城市城区财政局关于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要求的通知》并进行集体学习。二是对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当事人提前进行提醒谈话,传达“五必须”和“八不准”。三是举办当天,派出2-3名工作人员对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现场监督。四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五是学习2022年最新出台的《山西省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并贯彻落实。

5.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对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集体学习了《城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职工的党章党规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二是巡察期间,我单位边查边改,2022年4月18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专题会议,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反“四风”相关内容。三是2022年5月25日,召开立改巡察反馈问题剖析会,针对存在的问题,10名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个人自查自纠表态发言,党组书记亲自审核点评。四是以廉政机关建设为契机,加强日常教育,通过学习中央、省、市、区廉政会议精神及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思想。

(三)管党治党力度不大,党建统领财政工作不够突出方面

1.针对党组推动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局党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为推动全区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区资产管理提档升级,分别于2022年的4月17日、5月27日召开党组会对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三是通过微信、电话、上门督促等方式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转固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长期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工作专题会,并下函限期整改,督促其早日已完成整改工作。四是与区教科局召开专题协调会,由区财政局和区教科局联合向区政府递交请示,由城区政府同开发区政府协调推动颐翠中小学固定资产接收工作,区政府已于8月18日将函发至开发区管委会,总体协调接收事宜。

2.针对党组履职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明确党组职责,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了《城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城区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将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安排和重要事项决策等重大问题纳入议事范围,明确要求党组成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研究、决策、表决,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关于2021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区级财政预算调整(调剂)的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等进行研究部署,坚持“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的原则,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2022年,我局“三重一大”项目支出均经过党组会研究讨论。三是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别研究通过了《晋城市城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晋城市城区财政局评审机构委托管理办法》《区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修订了《城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汇编》《城区财政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城区财政局关于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要求的通知》《城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城区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四是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晋城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意见》《晋城市城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并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后,以区级层面出台在全区实施。

3.针对党组履职不到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未报备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二是组织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各单位中层干部严格履行备案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配备备案程序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报备程序,确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2022年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涉及10名中层干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在全区率先完成该项工作。

4.针对党组履职不到位,党组重传达学习轻研究落实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城区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城区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凡属局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局党组扩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针对人事调整、大额资金支出、经济指标、区级预算调整、预算草案、决算草案、资产管理等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高了局党组决策水平,增强了凝聚力和号召力,提升了执行力。

5.针对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对2019年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党组会、局务会议题搜集、会议记录等流程。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党组会、局务会议记录工作。每次会议结束后分别由党办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检查会议记录,由分管局领导不定期随机抽查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二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出台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加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三是由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监督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人员对自身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积极整改。

6.针对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于审计监督中涉及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积极整改。对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共计9313万元,并在以后将符合入库条件的及时入库。二是由党组书记协同监督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提出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力度不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由于部分预算单位长期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需继续监管督促完成。长期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涉及的8个单位,经协调努力,成功完成6个单位转固工作。针对未完成的晋城市第八中学校和城区西街中心校景德桥小学转固问题,形成原因复杂,转固必要条件尚不具备。针对复杂情况,局党组积极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汇报,主动对接主管部门西街办事处,督促协调解决,力争2023年6月底完成晋城八中和景德桥小学的转固工作。

2.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力度不大,接收开发区学校资产不到位的问题未整改到位需长期整改。开发区学校资产接收涉及晋城市颐翠中学校和晋城市颐翠小学校两所学校,涉及城区政府和开发区政府层面。区财政局党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请示汇报,主动对接资产接收主管部门区教科局,共同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早日完成两所学校资产接收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财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持续整体推进 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及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谋划、完善机制、长期坚持的原则,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把巡察整改同上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要求结合起来,统筹谋划财政发展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最大程度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以党建促发展、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以“五型财政”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入打造“党建铸魂 理财为民”党建品牌,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高标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聚焦我区“双核”战略目标,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高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切实形成奋发争先、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区财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6-3055481;电子邮箱:jc3055481@163.com。

邮寄地址:晋城市城区黄华街华西小区16号楼

中共晋城市城区财政局党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