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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不正之风问题,可以向本网站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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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明镜网”网上举报须知 |
一、本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
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的组织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其它处理不服的申诉;其它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行政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投诉举报人应据事实投诉、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投诉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投诉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投诉举报。通信地址:中共晋城市纪委或相关职能室、中心,(邮政编码:048000)。投诉举报电话:中共晋城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0356)2024152;党风室(0356)2037861;执法监察室(0356)2062622;纠风室(0356)2022215;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356)2128110。
2、提倡署实名投诉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4、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5封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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