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乡村振兴中心党组 关于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10 10:13 来源:晋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市扶贫开发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3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原市扶贫开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我中心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整改动员部署会,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以党组文件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督促各科根据整改方案,认真对标检查,结合具体工作进行整改。5月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再次强调要紧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我中心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严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党组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整改方案》及三清单中细化分解的三大类15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完善制度4项,开展问题排查整改专项整治1次。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深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主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力度减弱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以来,以集体学习的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以“每周一讲”为载体,先后组织各类政策、业务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高度,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中心党组把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把手”带头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扛稳扛牢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扶贫)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工作安排部署会,就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对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重点、堵点和贫困群众的痛点、焦点和诉求点,主动及时地同相关分管组、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提醒示警。组织召开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全市问题排查整改和示范创建工作调度会、全市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问题排查整改推进会等,切实推动中央、省、市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三是充分运用“1+11”抓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出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抓落实机制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配合单位,通过清单管理、分工负责、跟踪督办、调查研究、问题整改五大机制,全过程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对中心年度11项重点工作内容,针对性制定专项抓落实机制,在各项任务中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四个清单全方位、无死角狠抓落实。

四是加强与各单位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好与各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经常性通过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积极汇报工作,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工作开展。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局的沟通对接,做到一日一联系,确保工作机制顺畅,上下充分联动。组织召开了全市消费帮扶产销对接暨产品展销承销活动对接会,推动我市消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2.针对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后续帮扶工作不实不细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把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列入乡镇“三农”考核范围。印发了《2022年晋城市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每月对各乡镇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了考核。

二是数据质量每月通报。依托省乡村振兴局每月提取“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疑似问题数据,进一步对系统数据进行全面监测,并全部将疑似数据按月通报到县,并对疑似问题数据及时进行核实修改。

三是加强部门预警筛查。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推动部门预警筛查、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按时开展易返贫致贫风险问题研判比对,通过省下发预警数据,与市医保局、市残联比对数据,与市民政局共享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规模及搬迁人口规模数据等,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逐级反馈核实。

四是督导常态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督导组督导重点清单》,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导。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2022年不定时对防返贫动态监测和脱贫人口收入测算两项工作进行了检查和通报。2022年11月对全市脱贫人口收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针对此问题进行督办。印发《2022年全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督查暗访工作方案》,出台了《常态化开展驻村帮扶暗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组织开展了督查暗访,对督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

针对陵川县高谷堆村老人王某生活困难问题,经核实,2021年9月王某1户2人已被纳入监测对象范围,同时享受了公益岗位和防贫保险措施。针对陵川县高谷堆村赵某务工信息不准确问题,经核实,确定其无外出打工情况后,高谷堆村驻村工作队和支村两委干部在征求本人同意后,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务工来增加家庭收入。

3.针对对驻村帮扶工作重视程度减弱,政策培训没有及时跟进,监督管理缺乏硬招实招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压实帮扶责任。召开了全市干部驻村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帮扶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包村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关心关爱。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晋城市重点乡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晋城市驻村帮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关于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晋城市驻村干部积分制考核和驻村工作队星级化评定办法(试行)》等,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选派要求、职责任务、日常管理、考核、保障措施等,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监督管理、考核评定。

三是市派驻村干部培训全覆盖。举办了全市干部驻村帮扶示范培训班、全市乡村振兴督导组培训班,组织市县两级驻村干部按时参加省乡村振兴局举办的《政策大讲堂》培训,确保所有驻村干部培训全覆盖。

四是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学习。组织编印了《晋城市驻村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手册》,发放到全市所有驻村干部手中,覆盖到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通过“晋城乡村振兴”公众号、抖音和快手短视频平台、微信工作群发布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策,积极转发各级驻村干部认真学习,并做好政策宣传。

五是加大督查检查暗访通报力度。组织开展了督查暗访,对督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召开集中约谈会,并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4.针对推动县际帮扶工作迟缓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晋城市县际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综合实力强的泽州、高平、阳城三县(市)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从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参与等五方面结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陵川县。

二是召开全市乡村振兴(扶贫)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工作安排部署会,明确全年按照“守底线、出精品、攀高峰”的工作总基调,严守一条底线、瞄准两个目标、夯实六大基础、攻坚八项重点,守住基本、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狠抓落实,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其中“不断强化社会帮扶和县际结对帮扶”作为全年8项重点工作之一。

三是召开县际结对帮扶项目推介对接会,陵川县对需结对帮扶项目情况进行了推介,泽州、高平、阳城三县(市)同陵川县签订了项目结对帮扶备忘录。

四是印发了《晋城市县际结对帮扶实施意见》,对结对帮扶方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调度机制。

五是举行了晋城市县际结对帮扶协议签订仪式,泽州、高平、阳城三县(市)分别和陵川县签订了帮扶协议,选定了帮扶方式,明确了工作要求。通过努力,各帮扶县(市)相继将帮扶资金拨付至陵川县。此项工作成果得到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进行交流。

5.针对推动扶贫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缺乏后劲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对2016-2021年产业扶贫(帮扶)项目资金进行排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产业扶贫(帮扶)资金项目排查的通知》,要求从资金投入、项目运行、项目效益、收益分配、资产确权、后续管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各县(市)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部门、乡、村力量,对2013年以来各级各类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衔接帮扶项目资产)全面开展梳理摸底、清产核查、确权登记,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动态管理台账,形成了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牢靠的物质基础。

三是规范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模式、联农带农各方责任等,将有效促进帮扶项目持续发展,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增加收入。

6.针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缺乏系统性谋划,在推动形成产业项目支撑、金融信贷支持、农业保险兜底的产业保障体系方面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印发了《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晋城市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协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在产业方面需要新建的项目纳入“十四五”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推进,共涉及4个县的4个产业项目。

二是针对沁水县春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亏损情况,春晖农业2号厂房现已建设完毕,各类机器已全部到位,目前共有长期务工人员50余人,大部分为脱贫户,且该车间现已投入生产。

三是针对沁水县百舒康扶贫车间亏损情况,督促沁水县百舒康扶贫车间积极采取措施。百舒康帮扶车间因吸纳人数不达要求,已取消帮扶车间称号。该企业也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印发《招工简章》,在周边乡镇进行了招工宣传,吸引更多脱贫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就近就业。

7.针对输血功能弱化,造血功能不足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推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出台了《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7%;其中省外务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3%。

二是产业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创业增收。夯实项目吸纳和创业带动“两个基础”,发展产业带动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模式、联农带农各方责任等,有效促进帮扶项目持续发展,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增加收入。

三是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增收。上报《关于全市增设脱贫公益岗的请示》,增设2400个公益岗,用于安置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中的半弱劳力及因各种原因无法外出打工的两类群体。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脱贫人口公益岗人数同比去年年底增加40%。

四是把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列入乡镇“三农”考核范围。印发了《2022年晋城市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每月对各乡镇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了考核。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纠治“四风”问题定力和韧性不足方面

8.针对转变作风不够明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对2016-2021年产业扶贫(帮扶)项目资金进行排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产业扶贫(帮扶)资金项目排查的通知》,要求从资金投入、项目运行、项目效益、收益分配、资产确权、后续管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是完成了省局2021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召开了全市乡村振兴(扶贫)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工作安排部署会,签订《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将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以“一线工作法”为契机,建立2022年度“深入一线抓落实”工作台账,厘清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并解决乡村振兴建设方面的不正之风及脱贫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

9.针对解决群众诉求浮于表面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中心党组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紧密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对来访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掌握信访动态,坚持对信访矛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坚持“一线工作法”,由班子成员带队,详细了解基层各项工作进展,摸实情、解难题,主动掌握群众诉求。收到反馈问题之后,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立即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南村扶贫安置点实地核查问题情况,并随机到三户农户家中进行了走访,现场测量室内温度,当时温度显示均在16度以上。城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也多次到安置点进行走访调查。2022年2月28日,城区扶贫开发中心深入南村镇易地扶贫安置小区就冬季供暖问题进行排查走访,随机入户走访五户居民家庭,小区室内平均温度18—23度,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较高。

10.针对存在重复发文、随意发文现象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文风的要求,完善精简文件相关制度,印发《关于杜绝形式主义、严控发文数量的通知》,下发至各科室,要求各科室提高文件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重复发文、随意发文现象,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一是强化组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日常发文程序中,各科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严格审核,一把手最后亲自把关,切实提升文件质量、缩减文件篇幅、减少发文数量,2022年发文数量同比2021年减少20%。

二是强化学习。组织中心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力戒形式主义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上找根源、抓整改,号召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上级要求不务实的情况。

三是强化考核。将发文数量和质量纳入年度对各科室的考核指标当中,引导全体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实效。

11.针对依法廉洁用权意识不强,资金监管存在风险漏洞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扛稳扛牢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题,定期研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及风险点。中心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和所分管科室科长分别签订《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共促进。

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提醒。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2022年3月开展“整顿干部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警示教育月活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支部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等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贪腐之鉴》,中心领导班子学习《典型案例警示录》,并组织全体人员到洞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提高党性修养 夯实廉政根基”主题党日活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通过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全体干部进行日常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

三是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制定《机关制度汇编》,由综合科抓好日常管理,坚决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针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的问题,对物品采购和管理实行“采”“管”分开制,分别由综合科的同志专门负责。针对公务用车管理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由综合科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用车登记,对2022年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在用油管理和维修管理方面严格把关,做到专车专卡专用,同时对司机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工作管理。

(三)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2.针对依规依纪履职意识淡漠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召开机关集体学习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在之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干部政策法规规定,突出政治标准,真正把政治硬、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严格程序,做好公开。在开展2022年事业人员定期奖励、提拔科级干部等工作时,按要求公开,尊重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坚持把好监督关,及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规。

13.针对支部组织力不强,政治功能不突出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根据相关要求,于5月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三是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支部主题党日和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4名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41人次。

四是及时通报参加情况,从4月开始,每月对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参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1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审查程序不严谨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支部副书记就支部未如实通报2020年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外调材料问题进行剖析,并在支委会上就2020年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严问题带头进行自我批评。

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对2020年外调材料存疑的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把党员“发展关”,跟进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如实填报《入党记录表》,按时报送《2021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

15.针对干部选任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召开机关党组中心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党建人事科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晋城市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认真自学,加强对政策的熟知和掌握,进一步提高中心负责档案人员的履职能力。并将积极参加组织部、人社局开展的人事管理政策业务等专题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政策熟悉、程序规范。

二是规范制度。制定完善了我中心《“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并坚持在党组会议中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程序。同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如实、准确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对记录内容定期自查,确保党组会议内容的全面真实。

三是严格执行。在2022年提拔科级干部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全面公开,把好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和监督关,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规。

四是对短缺档案补充归档,对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确档案重新进行认定,对入党存疑档案及时核查,并作出情况说明,确保档案完整性、准确性。同时对档案工作举一反三,对新进人员档案严格审查,按照《晋城市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办法(试行)》和《人事档案材料清单》,开展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移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中心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中心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中心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乡村振兴事业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高中心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集中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自身存在的短板,盯住不放、挖出病根、及时纠正。

四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直面巡察组反馈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整改落实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整改工作中完善的相关工作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56-6990806;邮政信箱:晋城市泽州路851号农业大厦330室;电子邮箱:jcsxczxj@163.com。

中国共产党晋城市乡村振兴中心党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