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经典词句(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发布时间:2017-09-01 17: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目标。不敢、不能、不想,循序渐进,深化发展,既是路径考虑,也是规律使然。强调不敢腐,侧重惩治和威慑,坚持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让企图搞腐败的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调不能腐,侧重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管,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强调不想腐,侧重教育和引导,着眼解决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综合施策、固本培元,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5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共同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

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深刻阐明标本兼治的科学方法论。治标和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没有离开“标”的“本”,也没有离开“本”的“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治本为治标巩固成果、根除病源。十八大后不久,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王岐山同志强调,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治标,就是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切实把惩处摆在突出位置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总体上是从治标入手,治本工作也一直没有放松,有时治本就寓于治标之中。几年来,以严厉惩治腐败、从严治标的实效取信于民,使形势向着有利于治本的方向转变,为治本赢得了时间,创造了条件。

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强调抓重点带一般,是十八届党中央始终坚持和突出强调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十八大以后,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实现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一目标,就必须集中力量突出审查重点。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4年中央首轮巡视汇报时强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手,为所欲为、自鸣得意的,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进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轻干部等问题线索,要重点查处。王岐山同志在有关场合也指出,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清理、分类处置,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此后,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均强调“三类重点人”是惩治重点,六次、七次全会更强调“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为纪律审查明确了政策和尺子。5年来,按照这一要求,纪律审查工作突出重点,减存量、遏增量,促进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