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省煤炭基金清理检查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大煤炭发展基金清理力度,严肃查处涉煤领域腐败行为,晋城市于6月3日召开了全市清理检查工作会议,会议对2007年我市清理检查工作进行了通报。截止2007年,全市共收回省级煤炭专项基金3762.98万元,市级煤炭专项基金1295.06万元,圆满完成了2007年度的清收任务,被省里评为“全省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先进集体”。市清收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及各县(市、区)监察局局长、执法室主任;煤炭(安监)局长、纪检书记、财务科长;各基金使用单位负责人、财务科长;各基金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及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市直各有关单位具体承办人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检察院、市法院领导都作了表态发言,省国资委监察室刘福生主任应邀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昌明就完成2008年煤炭基金清收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领导责任制。二是要针对不同的煤炭基金使用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要通过行政干预,签订还贷协议,以物还贷,强制清收等手段加大清收力度。三是要以查促收,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煤炭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税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煤矿进行执法检查。四是要联合作战,保证煤炭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会还对2007年全市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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