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公告
(第2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晋市发[2008]13号),为了充分发动群众,扎实推进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煤炭领域的举报内容
(一)在资源审批、生产能力核定、证照办理、项目核准等环节存在的违规审报、设租寻租、暗箱操作等问题。
(二)在能源基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采矿权价款、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排污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随意减缓免、截留挪用、违规批拨、权钱交易等问题。
(三)税务部门随意减免税收和煤炭企业偷税漏税等问题。
(四)国有煤炭企业在资源整合、煤矿托管、投资合作、招标投标、大宗设备采购、产品运销等事项中存在的暗箱操作、高价回购低价出卖、侵吞国有资产、违规经营牟利等问题。
(五)涉煤社会中介组织在资源评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环境影响评价等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入股办矿,为非法违法矿点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七)在煤矿安全检查、复工复产验收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非煤矿山领域的举报内容
(一)非煤矿产资源的审批、证照办理、项目核准等工作中存在的设租寻租、索贿受贿等问题;
(二)非煤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等工作中存在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
(三)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中换发证照、扩层扩界、储量备案和评估等工作中存在的设租寻租、虚假评估、商业贿赂等问题;
(四)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包括火工品、机械设备、尾矿库、废渣废水排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问题;
(五)非煤矿产资源价款征收、税费征收等工作中存在的截留挪用、贪污受贿等问题,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偷税漏税等问题;
(六)社会中介机构在非煤矿山评价评估、检测检验等工作中存在的虚假评估、商业贿赂等问题。
三、举报途径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举报,市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举报地址。
举报电话:0356-12388
0356-2024152
举报网址:jjwxx@jconline.cn
举报地址:晋城市纪委信访举报投诉中心(市政府2号楼125房)
举报要求: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举报线索尽可能具体;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
晋城市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