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办
晋 城 市 监 察 局
 
首    页 | 机构设置 | 联合监督 | 政风行风 | 行政监察 | 源头治理 | 查办案件 | 廉洁自律 | 调查研究 | 教育培训 | 信访工作
投诉举报 | 信息速递 | E线说廉 | 廉政先锋 | 反腐档案 | 廉政文化 | 便民手册 | 明镜音视频 | 政策法规 | 明镜论坛 | 明镜专题

 城区

 泽州

 高平

 阳城

 陵川

 沁水

投诉 反馈 查询 建议 一键通

    

E线说廉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
·王文全:注重在预防腐败和制
·牛全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
·宋春生:着力在党风廉政教育上
[更多...]
 
首页>>e线说廉>>正文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8-4-17 16:54:32              点击次数:              信息来源:晋城明镜网

2月19日下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2007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会议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贯彻落实热潮。应本网邀约,近来,各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工委、企业党委、教育党委有关负责人纷纷谈了在各自领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的思路和措施。特摘录如下: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2008年,城区将“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主攻三大工程,引深四项工作”,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推进全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贯穿一条主线,即要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科学发展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反腐倡廉建设的始终。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区委六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十项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人为梗阻现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这个重点,支持各级领导干部敢于负责,破解矛盾,知难而进,狠抓落实。努力解决不敏锐、不干事、不踏实、不干净、不负责的问题;突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个重点。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建立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易腐败、不敢腐败的有效机制。
    主攻三大工程,即主攻教育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主攻惠民工程,把关心群众疾苦作为检验干部工作的试金石,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主攻素质工程,要以同各种腐蚀诱惑行为作斗争为重点,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引深四项工作,即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首善之区、和谐之区、魅力之区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刘予强(泽州县委书记):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尤为重要。泽州县将围绕一条主线,抓好三个重点,强化三项措施,实现一个目标。
    围绕一条主线,就是紧紧围绕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主线。
    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好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恪尽职守,带头干净干事。二是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强化民主监督,促进民主管理,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强化三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人人有担子,人人有责任。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和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三是从关注民生入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事件的违纪行为。
    实现一个目标,就是通过抓好全县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县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为泽州建设全面小康冲刺全国百强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责任编辑:萍萍]

我要投诉】【发送给好友】【添加到收藏夹】【打印】【关闭
 
评论

晋城明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晋城明镜网"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纪委、监委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晋城明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本网未注明" 信息来源:晋城明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信息来源:晋城明镜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中共晋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晋城市监察局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Netscape6.0、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Copyright ©2007 - 2008 jcmj.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全程稳定技术支持 : 印象科技 晋ICP备05000778号